隧道照明區(qū)域劃分及照明標準
F.1 照明基本要求
F.1.1 城市隧道照明包括隧道日間照明和隧道夜間照明,應符合以下規(guī)定:
a)當隧道長度不大于50m時,隧道照明可不設置日間照明;
B) 當隧道長度大于50m時,隧道日間照明應包括入口段照明、過渡段照明、中間段照明及出口段照明,其區(qū)域劃分可按圖F.1和F.2.6確定。

圖E.1 各照明段亮度與長度
P——洞口;
A——接近段起點;
B——入口段終點;
L20——距離隧道洞口1倍停車視距的位置,測得的以觀測位置與洞口中心連線為中心20°視場區(qū)域的平均亮度;
Lth——入口段亮度;
Dth——入口段長度;
Ltr1、Ltr2、Ltr3——過渡段亮度;
Lin——中間段亮度;
Dtr——過渡段長度
圖F.1 各照明段亮度與長度
F.1.2 城市隧道日間照明宜根據(jù)洞外亮度變化調整道路亮度(照度)。
F.1.3 應對隧道照明自動控制光感器件進行定期清潔并校準。
F.2 隧道照明標準值
F.2.1 入口段的設計亮度標準值可按式(F.1)計算,
…………(F.1)
式中:
——入口段亮度折減系數(shù),可根據(jù)隧道設計車速按表F.1確定。
F.1 入口段亮度折減系數(sh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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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車速(km/h) |
入口段亮度折減系數(sh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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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 |
0.035/0.0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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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 |
0.022/0.0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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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 |
0.012/0.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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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當隧道交通控制系統(tǒng)和道路分隔設施完善時,入口段亮度折減系數(shù)k宜選擇表中的低檔值,反之宜選擇高檔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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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完待續(xù)




